昨天友人跟我分享了他身邊最近有三對情侶都回頭吃草去了。

反問我說:你也想吃草嗎?

   

F很認真地想了這個問題。

我沒辦法肯定我百分之百一定不會吃回頭草,

但是我在想:如果要吃草,當初又何必分手?

   

是因為還想試試其他人?為了避免背負著腳踏兩條船的罪名,所以乾脆先分手試新貨?

還是因為受不了自己良心的譴責?又怕受人謾罵?

亦或是真的因為一些努力過的因素,最後疲憊不已,導致走不下去了?

  

捫心自問,到底是哪一個爭點讓你不要了這段感情?

這個答案,只有對自己誠實之後才能夠得知。

你不必跟別人訴說、不必解釋、不必交代。

自己清楚就好。

  

最後至於F會不會吃回頭草這個問題,真的很難回答。

會想起EX的好是無疑的,但那是因為F寧可記住別人的優點,也不要執著于別人的缺點,

所以,並不會因為這個「好」而想回到他的身邊。

會羨慕別人悠遊無慮的生活是真的,但是就算回到某人身邊,儘管他能供你多好的生活品質,

但那真的是你要的嗎?

  

 

至於要不要放棄或爭取一個令人稱羨的頭銜及豪宅永久入住卷,就因人而異吧。

做任何決定之前先縝密熟思,做決定之後就好好對自己的決定負責吧。

   

PS 提醒回頭吃草的人,不要管別人能不能諒解你的決定,他們沒辦法對你負責!

如果當你覺得這株草吃起來有點平淡無味,記得加個鹽巴調味,或者醃漬一下~

會使您的生活多彩多姿多口味!(哈哈) 

 

   

 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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